更新时间:2022.10.31
1、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 2、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与被继承人没有这些关系的人,即使接受了被继承人的遗赠,也只是受遗赠人,而不能被称为继承人。 3、胎儿在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标准: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无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都丧失了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成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是指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法定继承人的资格是由法律规定的,其中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1、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3、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放弃继承就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然而依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的,就会视为接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
遗弃被继承人的认定: 1、行为主体必须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2、行为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3、责任形式为故意; 4、要求遗弃被继承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经被害
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遗弃被继承人: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为继承财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其继承权; 3、继承人篡改、伪造或
继承人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遗弃被继承人: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为继承财产而实施了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夫其继承权; 3、继承人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