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建筑工程纠纷有下列处理方式: 一、和解。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 二、协调,争议方在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造价争议中涉及的定额套用、工程量计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通常来说,主要流程如下: 一是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二是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 三是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当事人的
绿化景观工程总包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姓名或法人名称、工程项目; 2、具体的工程地址、施工面积、施工日期、施工总天数、工程价款、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种类、数目、规格等; 3、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合同变更或终止的解决方
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
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情形有,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建筑居间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以及建筑居间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情形。
建设公告称施工合同由下列内容组成: 1、合同协议书,它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专用合同条款,它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以其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建设施工合同并不属于一般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其按照不动产的纠纷处理模式,即适用专属管辖,不能协议管辖,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候,专属管
诉讼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提交相应材料。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四、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六、立案手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一律无效;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机关法人不得为担保人;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建筑工程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有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关系到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问题。按照《建筑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下列主体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因主体资格欠缺而应认定为无效: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
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有以下特征: 1、特殊性,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 2、固定性; 3、不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