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刑事诉讼中,回避相关事项应当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回避制度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排除在案件审理者的范围之外,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和公正。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9、30条规定了刑事案件回避的事由。即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
刑事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条件: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案件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关系的情形。
刑事案件中如果是法院的书记员的回避则由法院院长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法院的院长决定,检察人员的回避应当由检察长决定,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回避的条件是: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刑事案件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形之一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比如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回避制度有利于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比如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回避制度有利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如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
1、申请回避的期限。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刑拘期最长是三十天,三十天以后会报送检察院批捕部门,另行批捕,这个期限是七天,通常来讲刑拘期是三十七天,批捕以后会退回公安机关进行继续侦查,侦查期间是两个月,两个月届满以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的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