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 1、企业合并; 2、合同承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债权债务同归一人有下列情形: 1、合同承担,也就是说,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中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
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 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 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
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 (一)合同承受。 (二)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
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务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不再履行。如果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则债务被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或者部分终止。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 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
一、向债务人的配偶要求偿还。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可以向其债务人配偶主张。 二、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要求偿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有: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等。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下列情形: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以及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等。
债权人包括: 1、贷款债权人。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 2、商业债权人。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力; 3、民间借贷债权人。民间借贷债权人是指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