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设计单位分公司能否签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区别: 1、组成性质不一样,施工单位只负责施工,没有产权,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 2、专业组成不一样,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
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编有独立的总体设计和基本建设计划,是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 施工单位又称“承建单位”。建筑
单位应该通知员工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还拒签的话,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单位没和员工签合同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1、自用工之日起未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者催告用人单位签订;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订,催告用人单位签订并且支付双倍工资; 3、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的,首先,用人单位要支付自用工之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角色定位不同。 建设单位就是业主,出钱并监督施工的,相当于地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相当于长工。 2、两者的定义不同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有2个区别。分别是:1、组成性质不同。施工单位只负责施工,没有产权,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2、专业组成不同,施工单位是让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尽快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拒绝签字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建立劳动合同,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
用人单位不跟员工签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催告其签订;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
员工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可以的。且一般情况下,该合同只能以总公司名义订立,仅对总公司发生法律效力。但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具有独立财产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对分公司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