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以下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意思表达,另一种是诉讼。以意思表达的方式为之。也就是说,撤销权人通知对方撤销合同的意思,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当可撤销行为的对方已确定时,其撤销或追认应以对方的意思表示。以诉讼的形式,即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起
在合同保全中,如果要行使撤销权的话,那么所需要符合的条件是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这两个条件是基本条件,而除了这两个基本条件,撤销权行使一般还要求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且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乙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订立;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动产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和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 因为赠与合同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物权转移后,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
行使撤销权年限的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撤销权期限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但因重大误解产生的撤销权,期限为九十日;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撤销权自动消灭; 3、其他规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
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对这一年的具体规定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其权利消灭,并且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因此对于撤
一般可撤销法律行为(合同)的行使期间是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受胁迫的从胁迫事由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不撤销的,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的撤销期间是90天,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保护自己的权利,让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的目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
行使撤销权的效力在于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