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和债权人过错等。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
违约责任包括如下: 1、研发人员未按计划实施研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研发人员有权制止研发资金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并要求研发人员退还相应的资金用于研发工作。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
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需要支付代价,而无偿合同则不需要。在我们生活中
预购合同是有违约的。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就构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可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亦可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
合同解除还有违约责任的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违约责任有上限,上限是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一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该标准为限适当减少。
普通无效购房合同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恶意串
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 1、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中受损一方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的合同。 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 2、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可撤销合同。 是指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在对方为
1、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定或约定应当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一方违约
有。 1、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