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有: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
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能中断。如果行政相对人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并且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如下: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在继承开始后未确定; 4、权利人由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权利
行政诉讼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或者因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而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 3、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及权利人提起诉讼等事由。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
欠款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包括: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包括:先申请行政复议,再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而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但是不动产案件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不超过二十年,而其他案件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不超过五年。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为若是直接起诉期限是六个月。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行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