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可以请仲裁的房产纠纷: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等方面的争议
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
一、各类合同纠纷。 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 第二类是、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
下列房地产纠纷可以仲裁:商品房预售纠纷、商品房出售纠纷、单位集资房和公有住房出售纠纷、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房屋赠与互易和继承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相邻权纠纷等。申请仲裁应由当事人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
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房屋买卖争议,房屋所有权的争议,房屋使用权争议,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房屋修缮的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示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以下房产纠纷不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依法应当由行
可以申请仲裁的房屋纠纷: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
按照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将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合同纠纷主要包括: 1、一般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
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依法应当由行政机
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仲裁的纠纷包括: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纠纷;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其他。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可以仲裁。
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撤回仲裁申请须由仲裁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 (2)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 (3)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须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