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可以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
起诉案件的原告是受害人或者近亲属。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直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自诉通常是书面的。
第三类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因为: 1、这种案件实际上属于公诉案件,但是,由于公安机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也就是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一般包括下列的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
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和反诉的原因如下: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