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房屋评估申请书提交的时间一般是在庭审初期或是双方就房屋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房屋评估申请一般都是由原告来申请的,但在原告经法院提示后仍不申请的情况下,被告也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评估。
需要做房屋评估的情况: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需要评估。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评估。 3、申请抵押贷款需要评估。 4、发生房地产纠纷需要评估。 5、办理房地产保险需要评估。
离婚房产一般不需要评估。但如果情况特殊的除外。例如,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离婚房屋评估申请书提交的时间一般是在庭审初期或是双方就房屋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房屋评估申请一般都是由原告来申请的,但在原告经法院提示后仍不申请的情况下,被告也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评估。
房屋评估的流程是:制定评估方案,向市建设局备案;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依据对拆迁重大政策征求的意见进行论证,评审政策可行性和科学性;作出评估评测,制定应急预案;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以下情况下需地价评估: 1.开垦未利用土地的; 2.司法仲裁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的; 3.需按土地资产额征收土地税费的; 4.依照法律法规需进行地价评估的。
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地价评估: 1、制定或更新大中小城市或镇的基准地价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作价入股时; 3、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 4、企业改制,组建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或核定企业资产时; 5、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是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
离婚房屋评估时,对于房屋价值有争议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
房屋拆迁评估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