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设立时的股东在有股东不如实履行出资义务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一般承担有限责任,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一般情形下,对于公司的债务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
1、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如果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的债务,公司债务是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公司就要申请破产清算。
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
连带债务是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大多数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 债务人全部履行后,债务将被消失。连带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几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支付所有债务。 连带债务的核心
连带债务是指的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过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务即消灭。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
连带债务人定义: 1、民法上的连带债务人,是指债务人需要共同对债权人负有不可分割的全部给付义务的情形; 2、连带债务的核心是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意思是多数债务人中一人或数人所发生的事项,效力及于全体债务人。
股东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及抽逃出资的情况下。 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应当补缴、填补、返还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院规定,公司债权人起诉公司已登记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请求其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