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的财产分割主要是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一方独有财产属于本人,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必要时可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的,
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双方协议处理,一种是由法院判决,但是最好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进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在审理中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和起诉分割两种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财产分割法条包括的内容: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 2、夫妻分开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归管理人和用户所有;差异较大的差额,由多个财产的一方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抵消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未同居的,按习俗支付的彩礼,或者婚前支付给付人
离婚财产分割法如下: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
婚姻法财产分割少分或不分的情形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一)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分割房屋的情形有: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
(一)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房产和对共有房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