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政府公开征地信息的流程是:公民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交写申请书,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被申请的部门进行答复。
向政府征地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公民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交写申请书,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被申请的部门进行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定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由政府部门进行公开,不过打这种官司比较复杂,不是通过一个复议或一个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目的,而是可能需要通过多个诉讼来达到目的,并且不是通过直接起诉要求提
1、原则上,信息公开遵循“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关于征地批文等文件的公开,首先应当向制作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对于国务院批准的征地行为,应当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征地批文等;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下。 1、根据《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也就是说,申请的对象限于政府部门,而不包括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党委、纪委等非政府
《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依据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征地相关政府信
遭遇政府强制征地的解决办法有: 1、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对于强征土地行为有异议的,或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可以起诉撤销该协议、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2、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方式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
因为公共利益的原因,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是为了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而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经过批准之后,就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同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土地使用者合法得到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