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
对于犯罪嫌疑人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是合法的。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如果公安机关变更或解除的,还需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否变更强制措施与罪名是无关的,如果强制强制措施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侦查的,或者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
一、有嫌疑没证据可否采取强制措施有嫌疑但没有证据的,案件在侦查期间的,符合条件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结束后没有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
1、走私罪能变更强制措施。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3、收到申请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4、如果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嫌疑人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嫌疑人配合调查,没有反抗行为,可能的犯罪行为不严重,也不会有社会危险性,可以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果有社会危险性,就需要拘留或者羁押。
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可以分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两种。(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1、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需三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