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一、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标准是: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对于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
出纳挪用公款的定性,主要看出纳与直接领导之间的犯意沟通。 如果出纳是被直接领导所骗,以为直接领导挪用的公款是用于本单位的公务活动的,这只能算是违反单位纪律。 如果出纳明知直接领导是用于其他目的,与公务无关的,那出纳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出纳是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潜逃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了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为逃避责任而携带公款逃跑,这里携带公款即表明了不愿归还的意图,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根据司法解释,将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以贪污论。
公款私存不能认定挪用。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帐内私存,是指虽然纳入单位法定会计帐簿、法定科目,但却未按规定存放资金。如财务人员将收取的现金或单位的银行存款违规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同时在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上反映; 2、帐外私存,在单位法
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其携带挪用款潜逃,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后逃避处罚,携款潜逃;主观上表现为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所以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应定贪污罪。对于未携带的部分,如果已经使用,客观上无力归还,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数
法人不会产生公司挪用公款的行为,因为公款本身就是法人的现金资产,法人使用公司现金资金属正常的经营活动与资产使用方式,所以法人使用自我现金资产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相反法律要给予经营自主权的保护。
挪用公款判刑三年以上不能宣告缓刑。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需要同时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但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挪用公款100万元,如果能够退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拒不退还,应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