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对于劳动仲裁前置的合同纠纷,具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分别向两仲裁委员会申请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优先。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分别向两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
保证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主合同和保证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保证人承担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承揽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具体依照合同内容而定。 承揽合同为是按照约定完成特定的劳务并交付劳动成果的合同。但不难发现,按照约定完成特定的劳务,并交付劳动成果,也同样可能是委托、雇佣、保管、居间、行纪、劳动等合同的构成内容。 承揽与雇佣
合同纠纷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
针对合同纠纷,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 1、协商解决; 2、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3、申请仲裁: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的确定方式: 1、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了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人民法院管辖的,按照约定确认。
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能、设备、材料和劳力为定作人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该特别制作成品并给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在合同法中的法定名称为承揽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范围,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是: 1、因承揽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书面协议管辖地点的,如无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地点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