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期限; 3、工程合同总价; 4、材料、设备供应; 5、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6、施工设计变更; 7、双方负责事项; 8、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书应写明转让方与承接方信息条款、转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合同担保保证协议书包括: 1.具保证人: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 2.保证事由:对工程合同自愿提供担保。 3.保证内容:税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债务。 4.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一般写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也可以综合实际损失情况确定;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需要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和住所; 2、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3、工程总造价; 4、质量等级; 5、工期;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验收标准等。
建筑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在建筑工地受伤的,劳动者可以先与本单位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