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土地承包合同没到期不可以被收回。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
土地发包后,承包人放弃耕种,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解除承包合同后,承包合同无效。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也有所不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遗失,可以申请复印即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两类:一是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二是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村委会有权对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应当事先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之后方可签订。
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4)承
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承包土地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
土地所有权共有合同无效,土地使用权共有合同只要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的,合同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城市的土
土地共有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式为以土地所有权为内容的合同无效。以土地使用权为内容的合同有效。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存量房交易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较于增量房(增量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造的新的商品房)存量房是一种二手房,但它和一般的二手房有本质的区别,存量房没有被居住过,即一般所说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1)转让的土地,其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发包方应当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业建设;承包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