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补充协议的性质是从合同,适用于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约定明确。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下列情形下不适用破产抵销权: 1、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后对破产人负担的债务,不能抵销。 2、破产债权人已知破产人有停止支付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对破产人负担的债务,不得抵销。 3、破产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已知破产人有停止支付或者破产申请事实而对
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最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费一起支付,会比较方便,也更安全。
二手房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房子地址、建筑类别、面积、房产证件号等。对于出售房子的租赁情况也应该在合同中告知清楚,避免可能出现买房能到了房产证却无法行使房屋使用权的情况。此外,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也需要明确告知购房者,以免对以后
违约金与利息能同时适用。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可以主张。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买卖合同运费保险由约定的主体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或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五、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 六、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
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房的权利;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办理产权登记、办理户口的权利;中止支付价款的权利;检验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权利;索取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的权利;违约索赔的权利。
业主在签订购房后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费用有: 1.2%至4%的契税; 2.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3.0.05%的印花税; 4.买卖手续费、测绘费、交易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
惩罚性赔偿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定,通过法院判处的由侵害人向被侵害人支付超过实际损失的金额的一种损害赔偿。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1)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存在。 (2)消费者受到损害。 (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
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并非所有产品责任都适用惩罚性赔偿,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1、生产者或销售者主观上是故意的,即知道缺陷产品仍在生产或销售; 2、造成严重损害的事实,即对他人死亡或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造成其他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