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破产财产应当依照下列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补偿金; 3、前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保险公司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为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破产清偿的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以及税款,最后一步是普通债权,通常情况下,普通债权是不会得到全部清偿的。只能按比例清偿。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款规定外; (3)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讼诉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共益债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不同破产债权在清偿过程中的先后顺序。我国法律对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规定如下:首先清偿公司的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再优先清偿破产公司的职工的工资、补助和保险费用,再清偿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其他普通破产债权。如果财产不够清偿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