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第一,有犯罪的事实,该犯罪事实是已经发生的、客观存在的,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不能够是凭空捏造的,该证据只要求能够确定犯罪事实已经发生;第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有必要立案,如果犯罪情节的显著轻微或已过诉讼时效
刑事不立案条件有: (1)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2)经特赦令赦免的犯罪行为可不予立案; (3)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无法立案; (5)依据刑法
刑事撤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在
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条件有: (1)人民法院发现案件可能涉及犯罪的,应当裁定暂停审理,移送公安机关; (2)当事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合法权益的; (3)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减刑条件如下: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1、可以减刑的条件:“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
搜查证是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的条件包括: 1、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一、《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刑事侦查的措施有: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刑事案件撤诉的条件: 1、自诉的刑事案件缺乏定罪证据,且自诉人无法对证据进行补充的; 2、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享有公诉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条件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指认犯罪的;被发现犯罪证据的;以及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