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为: 1、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 2、然后缴纳公司欠的税; 3、清偿公司债务; 4、最后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结束。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企业所欠税款; 4、企业的普通破产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这样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主要有以下顺序: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4、债务人所欠税款; 5、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候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顺序为:债券优先于股权清偿,法律规定,企业破产的,其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按照法定的顺序清偿其他的债务。
首先有公司股东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作清算方案,必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时,清算顺序一般为:1、破产费用和公共债务;2、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抚恤费,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3、破产人所欠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四条: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三)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
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要进行清算的,债务清偿权的优先顺序为: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的税款;最后则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如果一项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的,则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 2.先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后登记抵押权的; 3.未登记抵押权的,按照债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