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7
被处罚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依法处理;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或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判决书不执行的做法:法院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而且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一直没有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中止、中断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有关诉讼
法院一般应在六个月内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执行。而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要求原法院执行、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送达回执单,就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就是法院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收到后,应当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法院已经把文书送到了。
一、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二、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三、申请人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被申请人是该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 五、被申请人在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
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执行。 二、如果有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定会强制执行。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还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定会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对于行政处罚来说,只有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