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主合同未成立担保合同是没有效力的。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中的债权债务而存在的合同,如果主合同尚未成立生效的,担保合同也未成立生效。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是有效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零二条第二、三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
经协商一致依法成立的合同变更协议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条件是: (1)合同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3)合同已经依法成立; (4)不违反法律规定; (5)其他条件。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 1、变更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口头变更合同有效。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当看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如果书面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必须书面变更,那么口头形式变更书面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
担保人没有主合同,担保无效。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在没有主合同或者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当然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担保的责任。
法人代表变更后原来的合同还有效,但需要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等条件。法人代表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整个事项的授权,法人代表的变更并不会影响原先签
合同变更之后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合同还是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借贷双方变更合同,一般也不会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果债务减轻了的,保证人只需要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加重了的,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仍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内容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减轻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债务增加,未经担保
公司名称变更后合同依然有效。公司跟其自然人一样都有自己的身份证明,公司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代码是唯一的,不会因为公司名称的改变而变更。
合同变更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还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依法变更合同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
显然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新签的合同是没有效的,因为法人已经变更,原来的法人已经不是法人了。所以他新签的合同就没有效力。签合同必须是变更以后的新的法人签订,才是有效的。变更之日,以原法人原来签的合同是有效的。所以要分清楚这个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