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公告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古建筑被列为文物保护,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 5、依法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抵押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地产抵押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人、债务人、抵押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房地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等等。
民法典规定的可以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包括交通运输工具,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等。对于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有以下这些: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
房产抵押权人的权利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当抵押的房产不是因为债权人价值明显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应担保的权利等。
下列情形抵押房地产能够处分: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清偿债务,债务人又未能与其达成延期履行协议。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履行到期债务;或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 四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常见的抵押权人有民间借贷中的放贷人、贷款买房中的银行等。
法定抵押权的规定如下: 1、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
债权人为抵押权人,除此之外的人都不能做抵押权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
房产抵押的法律规定有:房产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协议,同时应当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的抵押协议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有债权人、抵押人、抵押权人。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将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而与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