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一般在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有义务要还清全部债务的,因此,如果连带债务人之一已经全部还清对债权人的借款,不过是还清自己的债务而已。可在对有其他债务人的关系上,则各有要负担的部分,所以当还清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债务人一同免责时,可
可以起诉担保人。欠款有保证人的,首先要明确的是保证人承担的保证方式是什么类型。因为不同的保证方式决定了债权人是否能够在债务人“跑路”的情况下直接起诉保证人。保证方式包括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并且在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按照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当然能够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共同责任。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是债务人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不能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连带责任。这就需要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夫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下面几点区别: 首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一般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保证人属于补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择由谁履行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五种情形如下: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未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而变更主合同的; 3、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担保人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连带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将债务人和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一般保证不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具体分析如下: 1、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这种情况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向其主张债权成功的几率比较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尚未审判或者仲裁
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根据我国现行的的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其
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担保也是有“有效期”。如果过了担保的有效期,债权人没有提起主张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不再承担。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民事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包括: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 基本信息发生改变的,要在一天的时间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立即到案; 不能干扰到证人作证; 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相关机关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