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因个人原因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因公司过错,如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原因辞职则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应该纳入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
经济补偿金并不属于劳动工资。工资的组成部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基本都是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依法支付的工资待遇,而经济补偿金是单位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不是劳动工资的组成部分。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加班费未足额支付辞职的,能获得经济补偿。加班费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组成部分,不支付加班费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自己自愿离职的,一般不会有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具有不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等情形而被迫离职的,则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可获得一月工资的补偿金。
1、工伤待遇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不同,适用对象不同。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2、经济补偿金适用的对象是非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单位有过错时提
退休职工没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工伤职工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能主张经济补偿:职工因单位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主动解约的;或者单位提出与职工解约且协商一致的等。如果单位违法与工伤职工解约的,职工可以主张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月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不属于劳动报酬,因此,不应该计入工资。但是,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要剔除产假的。即,产假期间不计入“前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