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一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二是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的批准权限;三是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 四、其他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是:若是行为人有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等情形的,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并不是行纪合同的规定,行纪合同规定在《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30条是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护。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
对于行纪合同第四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已经失效,民法典对于行纪合同的有关规定是第九百五十八条,释义是: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该生效合同直接约束行纪人与第三人。
对于行纪合同,原《合同法》失效后,其第四百二十一条现规定为《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八条的释义如下: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是该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是第三人违约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行纪
行纪合同并不在第四百二十一条,行纪合同规定在《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八条,相关的规定有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内容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