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离婚证丢失补办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登记离婚的条件是: 1
离婚证丢失了还可以补办。需要补办离婚证的,当事人要到原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申请。一般需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询证实,如果查询属实的,会依法补发
补办离婚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声明。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签名。《申请补领婚姻登
离婚证丢失的补办方式是,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离婚证补办流程如下: 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查验相应
离婚证丢失按如下流程补办: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
离婚证丢了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补办。补办离婚证需要先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原离婚当事双方任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提交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办理结婚补办手续,补办以后,再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证丢失后,可以补办。丢失方补办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补领申请。有4个步骤,如下: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2、填声明。当事人填申请补领婚姻
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
离婚证丢失的,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