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待遇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车祸后工伤和保险可以同时赔付。受伤员工在获得工伤赔偿后仍然可以获得意外险理赔,在实践中劳动局一般认为医疗费不能得到双倍赔偿,其他费用则要双倍赔偿。
保险公司支付交通事故赔偿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的赔偿。保险种类不同,赔偿的范围也不同。具体如下:1、若保险属于交强险,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为责任限额,超出责任限额部分由第三者险或者责任人承担;2、若保险为全险,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垫付赔偿后,可以向保险所属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根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索赔的流程为: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责任划分是根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划分的,与是否醉驾没有关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等。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如果交通事故工伤进行赔偿时,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
上班路上交通事故的工伤双赔如下: (1)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陪护人员住宿费、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处理方式如下: 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劳动者在1年内提出; 3、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劳动能力等级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工伤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