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法人型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上市公司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2、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3、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其他适用范围。
对外贸易法适用的范围有: 1、实行全国统一外贸制度的原则统一外贸制度是指由中央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制度。外贸政策和措施只能由中央政府制定,不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体系包括:原则和政策的统一;法律法规的统一;各种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 1、适用的主体是企业法人; 2、适用的情形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企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
民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
破产程序适用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适用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破产程序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均可以申请。
破产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离婚纠纷: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就离婚事项不能发成一致意见;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企业法人,它涵盖了我国境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性质,无论是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不区分开放性程度,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区分经营范围,无论是经营范围特殊的金融机构还是经营
破产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