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最高人民法院诈骗罪司法解释有《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诈骗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
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股票属于公私财物之一,股票诈骗罪归类于诈骗罪。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电信诈骗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列出的具体的诈骗行为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诈骗以及利用“钓鱼网站”链接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重要条文: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如果去法院起诉,那么出借人需要提供欠条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有保证人的,出借人只起诉借款人,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被告,但是如果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该将借款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另外,知道借款人是借钱去从事违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通常情况下,介绍他人卖淫的,将会被判定为介绍他人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的罪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