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和其他股东的权利是一样的,只是大股东会利用自己的股份多控制公司,比如大股东有投票决定权,拥有绝对话语权,各个股东意见不一致时,以大股东的意见作为决策。股东权利有,主持,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请求分红的权利,股东大会按出资比例进
需要视情况而定。大股东如果在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并以公司的名义卖掉公司小部分财产是可以的。但如果大股东并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那么无权卖掉公司任何财产。此外,卖掉公司主要财产时,必须经过股东会必须经过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如
大股东无权更换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公司的最大股东是无权不经过法定程序取消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即使是作为这个决定也是无效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因此变更法定代表人属于变
大股东没有权利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公司的最大股东是无权不经过法定程序取消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大股东是否有权变更法人具体如下: 1、如果大股东的股权是51%以上,可以直接提请召开股东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然后去工商局备案; 2、如果大股东的股权不足51%,那么就需要联合其他的股东一起投票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50%以上投票通
股权质权对质权人有以下效力: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 2、质权保全权,因质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可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金提前清偿债权; 3、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
合同的效力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不严格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很容易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须由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有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涉及到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
股东提起派生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他人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给公司造成损失。 2、股东穷尽公司内部救济。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的; 2、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
小股东没有权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情况下,小股东很难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小股东想要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往往请求公司的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小股东想要提起诉讼,还必须满足一系列的前置要求,甚至对股份比例也有着相应的要求。
小股东有权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是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股东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当二者都不行使权利时,股东才能够以公司的名义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