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一般情况下属于无效的约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
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中约定只由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因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有效民事行为,应当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协议是有效的。 且法律规定,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一方是可以不给抚养费的,但是这必须在双方已经商讨过并且对于该结论达成一致自愿签署的基础上方可生效。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中约定只由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因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有效民事行为,应当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协议是有效的。且法律规定,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由另一方承担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在约定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约定由另一方承担抚养费的行为是出自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二人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在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注明签订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对协议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这种约定并不排除子女在必要时向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主张权利。
抚养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产生的一种义务,父母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一种义务,不因协议是否约定而消失终止。因此在离婚时,如果离婚协议中未约定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未成年子女依然可以向其父母索要抚养费。
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或者同居关系解除后就子女抚养费的约定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超过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而且又没有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的,可以按照公平原则予以调减。如果双方就抚养费用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调解协商或者诉讼
抚养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产生的一种义务,父母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一种义务,不因协议是否约定而消失终止。因此在离婚时,如果离婚协议中未约定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未成年子女依然可以向其父母索要抚养费。
抚养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产生的一种义务,父母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一种义务,不因协议是否约定而消失终止。因此在离婚时,如果离婚协议中未约定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未成年子女依然可以向其父母索要抚养费。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日后子女确有需要的,仍应当支
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中约定只由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因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有效民事行为,应当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协议是有效的。 且法律规定,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由另一方承担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在约定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人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在约定由另一方承担抚养费的行为是出自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该协议在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注明签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