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男方不能生育,在离婚的时候,当然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且这是抚养权争取的有利因素。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方不能生育,同时女方还能继续生育,或者已经有一名子女的话,法院在考虑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的时候,会更倾向于不能生育的男方。换句话说
离婚之后,如果男方带不好孩子,女方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可以先和男方进行协商,如果男女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双方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为由女方抚养。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的,那么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
欠债的一方也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虽然有可能欠债的一方在经济能力上并不如对方。但是经济能力并不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因素。除了看经济能力,还要看孩子本人的意愿,父母双方的意愿,双方的学历,修养,居住环境,是否有恶行、疾病等不适宜抚养
失业对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这个影响并不是决定性的。失业往往体现的是经济方面的能力。虽然法院会考虑经济能力,但是经济能力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法院在确定抚养权的时候,会综合考虑选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道德
并不是有心脏病就不能够抚养孩子了,患有心脏病也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如果能够证明心脏病本身并不严重,也并没有导致无法照顾孩子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抚养能力,经济能力,那么也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是由母亲来抚养,抚养
离婚的时候,一方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具有一定的难度,但这并非不可能。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两个孩子都跟着一方更有利于这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法院当然可以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一方。所以,如果一方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要积
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有其他疾病,那么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低。因为会对子女会有不利的影响; 2、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能成为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不利考虑因素; 3、如果一
并不是没有工作就不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工作不等于没有抚养能力。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还是看哪一方的抚养条件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虽然女方没有工作,但是如果女方有存款,有房产,或者是通过离婚案件分割到了共同财产的,那么女方也可以满足孩子
离婚男方争取女孩抚养权可以首先与女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男方可以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证明自身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1、自身受教育程度高,个人品德修养好; 2、自身工作时间比较自由,工作稳定,能够有固定的时间陪伴和照顾孩子,有稳定的
一方有房子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居住环境只是确定抚养权过程中考虑的一个因素,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当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应当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没有办法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由法院来根据具体情
说服法官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具体如下: 1、证明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如每月的工资单; 2、子女的实际年龄; 3、另一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有吸毒、赌博、家暴等行为存在。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让孩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一定要去法院。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那么是可以在离婚协议之中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那么只能够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是按照最有
失信人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有一定的不利影响。被纳入了失信黑名单,不仅仅购物买房受限制,还有可能会影响抚养权。主要体现在失信的一方因为未履行生效判决而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抚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