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4
专利权质押登记地点:双方是国内个人、单位的,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或者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双方有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进行办理。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专利权质押登记被撤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无效。
股权质押后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质权,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就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当事人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专利权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书、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受让人的新代理委托书和工商变更证明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记录变更费200元;
发明专利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发明专利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发明专利权利优先受偿。
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方式: 首先,应当由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 然后,当事人共同前往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当事人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专利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权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也可以到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局初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质押权利有所不同,所应对的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范围也是有所不同的,动产质押权一般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除此之外权利质押权一般在办理出质登记生效。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
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对于专利权质押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