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名誉权主体有公民和法人,侵犯内容因主体不同而不同。 (一)公民名誉权 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侵犯名誉权的主体主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媒体报社等,特殊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成为侵犯名誉权的主体。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侵犯名誉权的主体有: 1、新闻提供者,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失实的,应由其承担名誉权侵权责任责任; 2、媒体报社;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死者名誉权诉讼主体为死者近亲属。法律赋予死者近亲属诉讼权,是基于死者名誉维护权的延伸,死者近亲属行使这种权利是一种新的权利,与死者继续存在名誉权即原权利是不同的,这种权利不仅反映在程序上,也反映在实体方面,是随着行为人侵犯死者名誉权同时侵犯
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起算日期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1、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2、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以下四点,分别是: 1、侮辱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以口头语言或动作侮辱他人,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诽谤的表现形式有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 1、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2、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3、新闻报道失实。 4、诬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
根据法律规定,名誉权受到侵犯,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可以请求侵权人更正或者删除侵权信息;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权。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散布有损他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污蔑他人的名誉; 2、他人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社会评价降低; 3、侵权行为与侵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