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由双方当事人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可。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
在之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其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是: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未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补办的问题,可以直接持有关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可。 进行结婚登记应持的材料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补领结婚证的,应当交纳工本费。
结婚证丢了需要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申请补办时由一方当事人到场即可,需要携带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
当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就可以补办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身份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办。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父母没领结婚证现在要补办结婚证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