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4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持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符合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找不到的,债权人要起诉,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找不到债务人的,起诉可以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一)如果债务人没有失踪或者失踪不到两年 可以查到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到法院起诉,进行公告送达。法院会缺席审理,出具判决书,到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
找不到债务人可以起诉的法院: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
直接向法院起诉户籍或暂住信息,然后法院将缺席审理,强制查封其账户,他不必自己出现。
1、普通民事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需要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自动执行生效判决。 2、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经法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债权人懈怠起诉,债务人可以主动去起诉。只要符合立案要求的,法院都会受理。通常出现这两种情况:1、对债务的数额有分歧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的数额;2、对债务的利息有分歧,债权人没有起诉,但是,利
如果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债务人应当积极应诉,若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应当积极还款,争取调解成功。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应当争取让法院判决分期还款或减免还款。在债权人的角度,如果其不同意分期、延期还款或者减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已生效的
担保人能够起诉债权债务。如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清偿债务的义务,担保人在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担保人代为偿还的款项。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有钱但是拒不偿还债务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