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劳动能力鉴定并不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工伤发生后由社保行政部门等机关对职工的工伤等级进行的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是在认定为工伤后,对职工的残疾情况、劳动能力障碍情况进行的鉴定,鉴定的机关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之后,如果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只是伤残鉴定的一部分。 一、劳动能力鉴定在我国只有省市级和地市级社保系统下属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中心)”,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于社会上工伤残疾、残疾人、重大疾病、精神疾患、残疾军人等申请者进行的,
非工伤一般不能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的手续,如果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本人是xxx(用工单位)的员工,身份证号码:xxx 于x年x月x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 申请人(签名): xxx年x月x日 单位意见:xxx 单位盖章: x年x月x日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能,因而它属于国家的行政行为; 2、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未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都不设劳动鉴定委员会; 3、有权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国家机构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
工伤职工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伤残鉴定不是劳动能力鉴定,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受伤职工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伤残鉴定是指对伤者受伤程度的鉴定,一般由伤残鉴定机构、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进行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