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派出所不立案,然而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派出所的卷宗找不到的,如果致使案件无法进行的,会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对于把案件丢失的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则还需要承担刑事处罚。
遇到派出所不立案的应对方法是: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派出所的调解结果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
派出所执法不公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
派出所不会处理借钱不还的纠纷,因为这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派出所不给改名字的,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改名的流程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被骗后,派出所不立案的,可以申请复议。因被骗而去派出所进行报案,派出所进行审查后,认为不需要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当事人,当事人知道后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还是不予立案的,当事人作为受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证据不足的,会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
电黄鳝派出所的处理是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