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可以提出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的权利; 2、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 3、代位权并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等等。 代位权行使的必要条件如下: 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2、须债务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可以行使代位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一、行使代位权的程序代位权的行使,需要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要在对有关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债务人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不得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依法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相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
1、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债务人不主张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情形下,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合同的保全,它发生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被影响。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会导致自身的财产消极减少,所以这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此债务人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利。
如何行使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由该子女的晚一辈的直系血亲代替已死亡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直系血亲长辈应当继承的份额。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被称为被代位人。代替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