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否可以上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案件并没有经过实体审理,当事人在受到撤诉裁定之后一般可以重新起诉,特殊的情形除外,如果在一审在没有做出实体审理情况下,允许原告上诉,那么可能会剥夺原告的本身享有的二审终审的权利。
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否可以上诉问题,现分析如下: 1、行政诉讼中的撤诉,是指原告或上诉人、再审申请人自立案起至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前,向法院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 2、根据撤诉所处的审级不同,撤诉可分为撤回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裁定是可以提出申诉的。《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中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当事人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的可以申诉。当事人如认为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合法,目前可以有以下两种救济途径:一是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审查程序中提出异议。二是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一般说来,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申请人不可以起诉。 但是,以下三种情况,申请人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 二是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 三是由国务院作出裁决的。
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诉,上诉期限为10天。不予受理裁定生效后,特定条件下,当事人还可以起诉。
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
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是可以申诉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该裁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不可以对撤诉裁定提起上诉。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当事人对行政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