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医疗事故发生损害的有赔偿。具体赔偿种类如下: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属于医疗事故的应该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赔偿可以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有效。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医疗损害赔偿原则上按过错,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按照过错推定责任实行: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确需结案后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再次申请鉴定,被申请人的机关应当是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院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
医生隐瞒医疗事故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的义务。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也有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义务。因此医务人员不能隐瞒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