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开庭审理的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1.开庭前准备阶段。准备事项主要有: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告。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3.法庭调查阶段。4.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然后双方相互
不公开审理是指中华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所谓不公开即不允许群众旁听,不允许记者采访报道,但对当事人仍要公开进行。 以下几类案件不得公开审理:有关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
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如下: 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 2、审级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而第二
(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2)法律后果不伺。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
民事诉讼中,一审与二审的不同有:审级不同,任务不同,适用的程序不同,审理期限不同,裁判的效力不同。刑事诉讼中,一审二审的判决生效时间不同,一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
一审与二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由于审判依据和审判任务的不同,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一级人民法院
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主要区别有: 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不同。 3.适用的法定情形不同。
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有: 1.申请的主体不同。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再审申请的主体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期限不同。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而申诉没有时间限制。 3.管辖法院不同。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而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两者的原因不
重审和再审的区别为:重审是针对重大失误的案件判决,判决结束但未执行,是属于未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而再审是法院判决结束并执行,属于已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人民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而再审。
再审全称为审判监督程序,二审全称为第二审程序。二者的区别在于: 1、审判程序的性质不同。二审是对当事人不服提供救济,再审是对已经生效的裁判纠正错误。 2、提起诉讼程序的主体不同。提出上诉的主体为上诉人,提出申诉的主体为法院、检察院、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