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经营决策机构,内部负责公司事务,外部代表公司。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有权选拔和解除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策权。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关系如下: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以法定形式形成决议,不能对外代表公司,也不能对内执行管理业务。股东会的权力是终极的和绝对的: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它有权对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务作出决议,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均由股东会决
股东决议对全体股东以及公司产生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大股东不可以强迫小股东转让股权。 对自己拥有的股份进行转让是股东的权利,大股东不能强迫小股东违背自己意志交易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有一定条件。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处理: 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2、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内部质押股权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质押需要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名册、质押合同,主合同等。未办理登记时质权未设立。
向第三人进行股权质押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股权质押如果是质押给其他股东,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如果是质押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则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但如果股东能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各股东在文件上签字
股权质押如果是质押给其他股东,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如果是质押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则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但如果股东能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各股东在文件上签字。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 4、会议决议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东会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撤销董事会决议的,能否直接撤销或者是变更董事会的决议是应该要区别处理的。股东会可以撤销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如下: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董事会决议的内容是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会是有权要求董事会自己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