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一、费用承担的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返还股款责任; 三、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发起人发起股份公司法律责任: 1、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的设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是这样的: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订立发起人协议,申请设立公司,认购公司股份,并对设立公司负责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 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 1、费用负责。即对设立活动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返还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经认购并支付了所认购的股份,公司无法成立,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在公司成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