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如有其他的证据来辅助证明,录音材料是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则此录音材料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1、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在谈话时双方当事人不能受到任何的阻碍和限制;2、录音材料不能被剪辑或者伪造,并且双方的当
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刑事
法律上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此
行政机关的笔录不能直接作刑事证据。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的笔录不能直接作刑事证据,行政机关的笔录需要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收集刑事证据应当遵循的规则: (1)全面取证规则。 (2)合法取证规则。 (3)反对强迫自证其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属于证据类型中的视听资料,但其作为证据使用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电话录音的获取来源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的隐私; 2、其内容需要清楚还原事实; 3、当事人将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人民法院时,需要提供当时录音所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辑、编辑或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取得录音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录音证据持有人采取侵犯他人
询问笔录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当事人以外的案件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而制作的问答式书面记录,是证据种类中书证的范畴,不是证人证言。
会见时,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会见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
嫌疑人辨认笔录的要求是必须要保证辨认的真实性以及客观性。 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现场笔录属于刑事案件的证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时,刑事案件的证据类型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所以现场笔录是属于刑事案件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