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录屏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录屏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录屏的生成时间、存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后,认定录屏具有真实性,不属于合成,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审查后,无法保证其真实性的,就无法作为
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见笔录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依法同他们会见,对他们的陈述所作的记录。笔录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1.首部。居中写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主要内容是时间、地点、会见人、被会见人、案由和记录人。2.正文。主要内容即
1、不需要。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2、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法律不承认捉奸证据,证据的收集必须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关联性,用捉奸举证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对方有出轨或者重婚情形的,应当采取写保证书、报警、证人证言等合法方式进行取证。
会见笔录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依法同他们会见,对他们的陈述所作的记录。笔录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1.首部。居中写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主要内容是时间、地点、会见人、被会见人、案由和记录人。2.正文。主要内容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是一种独立的证据。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有: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
询问笔录是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对于证人、被害人就询问相关内容及过程所作的文字记录。 询问笔录并没有被单独列出作为一项证据种类,是因为它只是用问答的方式体现了证人、被害人所提供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询问笔录能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中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属于证据,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询问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
1、不能。我们律师进看守所会见时,包括手机,电脑录音笔等,带有通讯,录音和录像设备的都是要寄存的,就好比咱们进超市前,把东西要放在门口的储物柜是一样的,所以这个是没办法去做的。 2、但是说有的当事人的孩子刚出生,自己就被抓,律师一般会让家属
劳动调解仲裁的笔录在实践中起到证据的作用,但劳动调解仲裁的效力主要体现在调解书和仲裁书上,笔录只在提起诉讼时有效。劳动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而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仲裁委员会要对仲裁解雇的过程进行记录,而这些记录就是仲裁的笔录,笔
笔录不算书证。现场笔录是与其他诉讼比较,属于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类型。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笔录已不再是单一的记录行为,还需有“同步录音录像”的同步保障才能够证明笔录的可信性,